教育、学习与教学
2012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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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与学的矛盾,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。其中,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;教师的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。学生的学,制约着教师的教;教师的教,是教与学矛盾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,学生的学是这一矛盾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。认识到这一点,对摆正教与学的关系,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我们常常把教育与学习联系在一起来讲,简称为“教学”。因此当我们讲“教学”的时候,就包括了教育与学习两个概念。教育与学习应该是人类实践活动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。教学的目的是让被教育者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,整体上就是使人类的文化得到传承,使人类的文明发扬光大。教育与学习,两者紧密相连,缺一不可,离开教育的学习,或者离开学习的教育,都是不存在的。
教,就是教育的简称,它包含两层意思:一个是教,一个是育。教,就是给被教的对象教授知识和方法,比如老师按照国家编制的教科书,把教科书的内容结合个人的知识讲授给学生听,这是一种外向的给与的行为。育,就是培育,就是使被教者——学生在身体上和心理上获得培育成长的过程,比如老师关心学生的物质生活、人格完善、意志毅力增强和良好习惯的培养等,这是一种关爱的行为。中国古时候的“师傅”,总带有一定的人生依附内容。俗话说:“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。”它既有教授知识与方法的含义,更有培育成长的含义,教和育融为一体。
另外一点是:教无定法,是说教学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,从来就不是单一固定的模式,教的方法因教师而异,因学生而异,还因内容而异;教必有法,这个“法”指的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完美结合的方法。
而学,也是学习的简称,也包含两层意思:一个是学,一个是习。学,就是被动接受或主动获取知识与方法的行为,比如上课认真听课以被动接受知识,课内外自己认真看书,以主动获取知识等。不管是主动的学还是被动的学,主要都是吸收和模仿别人的知识、言行、方法和习惯,掌握事物的基本原理,这是一种接受的行为;而习,就是对所接受的知识智慧和方法技巧等进行反复温习、反复练习,在模仿接受当中加入自己的思维,最后形成自己的知识智慧,培养自己的方法和习惯,目的是创新提高,达到新的境界,这是一种发展提高的行为实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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