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保健知识】止咳水连续服用不能超过7天

2015-06-24
母婴宝提供 (www.360myb.com)

近几年,止咳药水滥用成瘾现象已蔓延到中小学生中,药水变成了“祸水”,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。据悉,国家食药监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计委已联合发布公告,从今年51日起,止咳水”等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(包括口服溶液剂、糖浆剂)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。1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服用含可待因的止咳水12岁以下儿童通常不建议服用,多痰患者更是禁用。而且,止咳水连续服用不能超过7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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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待因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物质呢?母婴宝孕育专家表示,可待因是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,可刺激中枢神经,止咳作用迅速而强大,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,尤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;同时也具有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的镇痛作用,可用于中度疼痛的镇痛。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,长期大剂量应用,会令药效减弱,可形成生理和心理依赖,使人上瘾。服用过量还可抑制呼吸,引致死亡。临床上,含可待因的制剂一般有片剂、颗粒剂、口服液体制剂等,是复合止痛药、复方感冒药、复合镇咳药的主要成分之一。


专家介绍,市面上销售的“止咳水”是最常见的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,有溶液和糖浆两种剂型,比如复方(磷酸)可待因口服溶液、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液、可愈糖浆等。其中(磷酸)可待因含量一般小于0.1%,基本上不超过0.2%。因为购买方便、隐蔽性强、价格低廉等原因,近年来,止咳水成为一种新型致瘾药物,在青少年群体中日益泛滥。止咳水滥用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,长期滥用成瘾所形成的症状与吸食其他毒品无异。因此,为了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管理,止咳水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。


市面上的“止咳水”种类复杂,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,而且一般连续服用不能超过7天。“止咳水”适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、频繁的咳嗽,如伤风、流感、上呼吸道感染、咽喉及支气管刺激所引起的咳嗽、痰少咳嗽、干咳、敏感性咳;因感冒、过敏性鼻炎引起的流涕、流泪、打喷嚏、鼻塞和咽喉发痒,应尽量限制用药天数和次数,服药一周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尤其要注意的是,痰多黏稠不易咳出者不宜使用,老年人、孕妇、小儿都应慎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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